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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泸 沽 湖 摩 梭 人走婚 婚 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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泸沽湖的纳西族(摩梭)主要实行阿注(意为朋友)婚姻,在本世纪上半叶,建立阿注婚姻的成年男女占当地人口的百分之七十.
阿注婚姻的主要特点是男不娶妻,女不嫁夫:成年男子在夜间到相好的女子家以过偶居生活,次口黎明即返回自己的母亲家里。凡过这种偶居生活的男女,彼此不称夫妻,而以“阿注”相称。男女阿注之间不组织共同的家庭,婚姻关系很不稳定,时间长的数年、短的只有一、二夜。多数男女终生有阿注六、七人至十余人,个别多至百人以上。一般说来,中年以后,阿注关系便渐趋稳定。
建立阿注关系常见的结交方式为一对成年男女相遇,若一方对另一方有好感时,可按传统习惯,拿走对方一件东西,假如对方含笑相待,是表示同意交阿注:如果态度严中,并要求归还抢走的东西,就意味着拒绝。活泼的青年男女,往往喜欢通过对歌的形式,用含蓄的语言试探对方的态度。(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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